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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7 15:09:17 | 查看: 80| 回复: 0
  当下的国际农民研究承继了小农经济学派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派两个经典理论传统,今天中国的三农研究也或多或少受到这两种传统的影响。如何看待小农经济,在现如今依然是一个值得辨析的重大问题。
  俄国农业社会学、经济学学者恰亚诺夫是小农经济学派代表人物。本文是食物主权网络读书会的志愿者们对恰亚诺夫(1888-1937)两部作品《农民经济理论》和《农民合作理论》的部分章节的讨论笔记,读书材料见文末。
  我们认为恰亚诺夫看到了资本对农民的盘剥,因此,他希望能够为农民找出一条“共进共退”的道路。我们也看到,他设想的基于家庭农场的合作社有着内在的理论缺陷与实践困境。恰亚诺夫设想的农民合作组织(垂直整合)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与苏联进行的水平集体化进行对话。苏联自上而下的农业集体化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但它并不是社会主义农业的唯一形式。
  通过讨论,读书会的伙伴们丰富了对恰亚诺夫理论的认识,也从他对合作社的构想中获得研究中国土地流转、资本下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民合作社等现象的灵感。更重要的是,读书会批判性地认识到恰亚诺夫理论的内在张力,也认识到,在不了解恰亚诺夫写作的特定历史阶段和社会条件时,运用其理论可能会产生问题。
  前几天我们推送了关于考茨基思想的讨论文章,之后我们还会陆续推送两期对农政经典理论的讨论文稿,敬请关注!更多“人民食物主权网络读书会”关于农政的讨论文章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人物介绍:恰亚诺夫(1888-1939),俄国十月革命前形成的“组织与生产学派”的头号代表、新民粹主义思想家、农业经济学家。1910年毕业于莫斯科农学院。当过土地调查员、自治局统计学家。十月革命后支持苏维埃政权,任过彼得罗夫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农业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曾长期主持农业合作社的领导工作。著有《农民经济理论》、《农民合作理论》等。其中,《农民经济理论》被看作当代经济人类学中一系列非资本主义社会“自己的经济学”理论著作中的滥觞之作。
  由于恰亚诺夫及其学派的影响,莫斯科在二十年代上半期一度成为“国际上农民研究的麦加(圣地)”,其本人则以“古典的小农理论家”闻名于世。恰亚诺夫对家庭经济、农民合作社的研究和相关理论对今天中国从事农民、合作社研究的学者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恰亚诺夫的两部作品《农民经济理论》和《农民合作理论》成书于上世纪20年代。不同于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已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主要人口仍然在农村地区,农奴制于19世纪后半叶(1861年)被取消,尽管农村已经有社会分层,但资本主义在俄国农村还没有成为燎原之势。
  此外,尽管在西欧,马克思已经关注到资本主义在全球的扩张,但马克思的一些作品还在翻译当中,恰亚诺夫所能接触到的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和列宁的作品有限。这是恰亚诺夫写作的大背景,是他的观察和理论建构的特殊历史时段和社会条件,同时也是我们评价他的作品和应用他的理论时应该注意的局限性。
  在《农民合作理论》一书中,恰亚诺夫看到了资本对农民的盘剥,因此,他希望能够为农民找出一条“共进共退”的道路。但是,他以静止的视角看待农村现实的方式,使其设想的农民合作不仅不能阻止农村出现的两极分化趋势,也没有办法消除农村的剥削关系。
  恰亚诺夫认为,在家庭劳动力农场里,家庭占有生产资料,运用自己的劳动力耕作,收获一年的产出。家庭农场劳动产出的数量主要取决于家庭的规模和构成、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数量,以及劳动的单位生产率,这是通过劳动力的辛苦程度——即自我剥削的程度来衡量的。
  俄国和其他国家的实地经验表明,自我剥削的程度取决于家庭需求满足和劳动力辛苦程度之间的平衡,也就是说,每个多挣的卢布都可以从两方面去考察:第一,它对消费的意义,对满足家庭需要的意义;第二,为获得它,家庭成员所付出的艰辛。每个新增的卢布对家庭需求的重要性是递减的,而为之付出的艰辛是递增的,只要两者之间未达到平衡,家庭就会继续其经济活动;而达到平衡之后,继续劳作就毫无意义了,因为劳动所需忍耐的辛苦已经超过了其所带来的经济效果。
  恰亚诺夫认为家庭农场不同于资本主义农场,即便是在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的环境中也是如此。家庭劳动力具有自身的特点,而且家庭农场为了生存,会策略性地运用家庭劳动力,这就是小农经济(peasant economy)。
  第一,其生产和就业政策为收入最大化,而非利润或边际产品最大化。那么家庭农业和资本主义农业企业在生产上的本质区别在哪里?恰亚诺夫认为,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根据利润比来选择是雇佣还是解雇劳动力,选择是否从事某项农业经营;但家庭农业不同,它不能选择解雇自己的家庭成员,也不能用利润比来选择是否从事某项农业投入。比如,当土地稀少嘈杂之地、最优组织形式下的家庭劳动力不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时,家庭农场会在利润率降低的情况下精耕细作;而资本主义农场则不会作此选择,因为这意味着劳动力投入的增加以及土地回报率减少,利润降低。
  也就是说,农业家庭的唯一生产目的是:提高家庭绝对收入,即使增加劳动力投入带来收获的边际效益不断降低,农民也别无选择,因为他们能进行劳动力投入的往往是有限的同一块土地。这种特性,可以看作是农业家庭生产的一种优势,在有的时候可以抗衡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比如,家庭农场能够在账面上不挣钱的情况下生存,而这对资本主义农场而言是不可能的。
  第二,差异最优(differential optima),即强调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垂直链条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最优规模”,不是越大越好,不同的生产和经营环节有不同的“最优规模”。恰亚诺夫认为,在任何既定的技术发展阶段,不同的农业地区以及农业的不同分支部门都有不同的最优经营规模,大于或小于这一规模都会导致生产率降低。因此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农耕和农村社会生活的某些特征能够让非资本主义经济在某些方面胜过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因此,尽管不能推断或假定这种经济形式的必要性,但在资本主义体系内,家庭农民(family farmers)是有可能持续存在和相对富足的,哪怕是有自我剥削或者说剥削。
  第三,规模效应与成本相抵消。恰亚诺夫认为,农业生产中的水平集中(规模效应)都会被运输成本抵消,即如果农民使用一台10倍大的拖拉机,那么这部拖拉机所产生的规模效应会被需要它在10倍大的土地上耕种所增加的运输成本所抵消。恰亚诺夫通过这样对农业生产的性质描述,得出一个结论:从定量的角度来判断,大家庭农业对于小家庭农业的优势很有限,从效率竞争的角度,小家庭农业不会被大农庄或者农业大企业轻易淘汰。
  如前所述,由于水平集中的效益与成本相抵,恰亚诺夫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对农业的逐步控制并不是依靠水平集中,而是垂直集中(vertical concentration)。垂直集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当农业公司通过垂直集中控制农业之后,农业生产过程本身也被资本所控制,农民有被资本变为雇佣劳动力的趋势。而这时候如果这个过程没有发生,即农民没有完全变为无产阶级,则是因为资本家发现让持有私有财产的农民参与生产比雇佣劳动力能得到的利润更高。
  基于此,恰亚诺夫提出了农民合作社,他认为在有的国家经济(national economy)中,农业生产垂直集中的发生过程不是由资本,而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主导的,或者是两者兼有。所谓合作社形式主导的垂直集中,是指小规模农业生产者组织起来,投资于上面提到的3个方面,而不是由资本去完成。
  恰亚诺夫还认为农民合作社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农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当时苏联的合作化主要表现为水平土地集中,但恰亚诺夫认为,农业生产必须走垂直合作化的道路,因为只有这种合作社才能使农业组织和农业生产有机结合。
  总而言之,恰亚诺夫认为合作社胜出至少有两个原因:一个合作社的农业产品质量要比资本支持的农业公司的农产品质量更好;二是合作社在理论上更兼顾参与其中的穷人的利益,而非兼顾资本或资本家的利益。
  恰亚诺夫认为,哪怕是在大规模资本主义农业企业变得很普遍的现实下,他们取代小农庄也没有逻辑必然性,在农产品种植和牲畜饲养方面,小农庄反而具有大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这些劳动需要高度关注和个别抚养)。这为农民合作社的存在提供了进一步的理论支持:因为农民合作社和小农庄生产的灵活结合(根据不同的具体生产和市场条件),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农业生产的差异最优,这是单独依靠小农庄生产或者资本主义大型农业企业都不能做到的。
  恰亚诺夫对小农家庭生产情有独钟。在他笔下,小农家庭生产能够策略性地运用家庭劳动力来实现绝对收入最大化而非利润最大化,并实现不同农业地区及农业不同部门的最优规模经营。这一切都使得小农家庭生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小农家庭农场的联合甚至可与资本主义农业企业相抗衡。
  然而,恰亚诺夫的家庭农场是在特定时期、特殊情况下的小农经济(peasant economy),后来人或者恰亚诺夫本身却有一种倾向,即把家庭农场视为一个恒久、长远的东西,忽略了恰亚诺夫论述家庭农场时的历史条件和暂时性。
  当历史的车轮行进至百年后的今天,恰亚诺夫笔下那种自带种种生存策略的家庭农场还存在吗?以今天的中国为例,农业与农村正在经历着剧烈而复杂的资本化变迁,“家庭农场”的概念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面临挑战:
  在恰亚诺夫对家庭农场的分析中,家庭农场是以家庭劳动力为基础,以农业为主,可能兼有一定的手工工作。但是今天,发展中国家的农民都有出去打工的机会,一旦这个打工的机会变成现实可能性,家庭农场为了增加一点点收入不管怎样也要把劳动投入到农业上面的假设就不存在了。
  家庭农场的“自我剥削”并不意味着农民家庭的消费需求仅仅是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沙宁(Shanin)认为,恰亚诺夫所说的农民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包括不同的内容,而不仅仅是维持生存,而且这种需求受到包括社会文化在内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家庭农场所处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恰亚诺夫描述的免费邻里帮助(unwaged community help)已经逐渐消失,农业生产所需的劳动力也变成有偿的雇工。生产要素的商品化使得农业生产更深地卷入市场之中,农产品的销售也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家庭农场 “自然经济” 的状态可能在某个历史时期曾经出现过,但是在今天,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发展中国家,这种自然经济都很难找到。
  恰亚诺夫呼吁以合作社形式对农业生产进行垂直整合(vertical integration),在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下,家庭农场与各类合作社具有不同的分工:家庭农场在个体化照料(individual care)方面具有优势,例如农作物的日常管理和牲畜的日常照料,而合作社在统购统销和提供机械化服务等方面更有优势。
  这种分工的合理性在于,不同生产环节都存在生产规模的“差异最优”——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条件下, 农业生产的不同环节需要的最优规模是不同的。比如在机械环节,100亩可能是最优的规模;但是对灌溉而言,10亩才可能是最优的规模。而且,在垂直整合中,合作社能够执行资本主义农业企业的部分职能,在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业产品销售时具有家庭农场不具备的谈判权力。同时,家庭农场的灵活性使合作社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供需变化所带来的冲击。但是,垂直整合理论存在以下缺陷:
  差异最优概念指的是,生产规模是随着生产技术和其他一切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是差异最优(differential optima),而不是固定最优(fixed optima)。这就意味着家庭农场的运作可能在某些生产和社会条件下是最优的,在另外的生产和社会条件下则不是。所以,家庭农场在个体化照料(individual care)中是否总是最优的规模是有争议的。在恰亚诺夫的理论中,差异最优的可变性与家庭农场的坚持之间是有张力的。
  恰亚诺夫认为,合作社的运作方式在大量生产(mass production)的情况下最有优势,而家庭农场需求的弹性使合作社能够应对市场变化,不能销售的农产品可以转而成为家庭消费。然而事实上,今天的 “合作社+农户”尽管在形式上与恰氏合作社几近相同,但农民倒奶杀牛的新闻却屡见不鲜。一方面,当牛奶收购价格降低时,农户不能自己消费生产的所有牛奶;另一方面,在生活资料日益商品化的今天,没有了销售牛奶的收入,农民就没有了现金购买基本生活所需品。
  今天中国的农业资本化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看到了家庭承包在某些方面的作用,这与当年恰亚诺夫对家庭的强调有某种契合。恰亚诺夫认为的家庭天然合理性可能存在于某个历史阶段,家庭作为经济组织形式,它所遵循的逻辑是growth without development(没有发展的增长,即内卷化),也就是总量增加而效率降低。这是家庭优势的所有秘密所在。但是今天,家庭的这一特征已经被解构。因为外出打工的机会增加,农民家庭的收入方式变得多样,家庭经营已经不再为了多增加一点收入而不计成本地投入劳动力。
  恰亚诺夫认为,农民合作社必须为拥有合作社的农民利益服务,合作社的管理是而且只是为了对这些农民负责。那么谁能参与合作社,谁又是合作社的主力军呢?恰亚诺夫把苏联农民分成了6个大类:有最上层的kulak(地主或者富农),有最下层的无产阶级农民,还有中间的4种农民阶层(分类的条件为是否雇佣劳力,是否部分出卖劳动力等):
  第一种农户叫做Kulak,属于地主或者富农阶层,他们不参与劳动,靠高利贷或者出租土地、农具和牲畜作为收入来源,在数量上是极少数,但在农村中很有影响力。
  第二种农户被称作半资产阶级(semi-capitalist),他们虽然不放高利贷,但是在农业生产中除了自己家的劳动力之外,一直有大量雇工,他们一方面剥削雇工,一方面也受kulak剥削。
  第三种农户既不雇工,也不参与其他形式的资本主义剥削。他们的农业生产完全依靠家庭劳动力,他们有足够的农业生产工具,因此可以扩大自己的经济活动,只是有时在农忙时会雇佣短工。这种类型的农户在农村中占了很大比例。
  第四种农户由于家中人少、劳力短缺、生产工具不足或者土地不够,而无法雇工或者成为雇工,也无法发展成为第三种类型。这种类型的农户是自我雇佣家庭农场中最普遍的类型。除了受到市场的剥削,他们还会被kulak剥削。
  第五种农户由于缺乏土地和生产工具,不得不出卖自己的部分劳动力给第二种农户或者其他雇主。他们常常受到上述列举的几类农户的剥削。
  第六种是无产阶级农户,主要靠出卖劳动力作为收入来源。尽管他们有自己的农业生产活动,但通常都是非常小规模的,只是为自己所消耗的。
  基于上述六种类型,恰亚诺夫进一步指出,农民合作社的主要依靠是中间这4种阶层,而不是最上的kulak阶层,或者最下层的无产阶级农民。原因是,对于富农来说,农民合作社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活来源,而对于无产阶级农民来说,他们没有基本的财产来购买合作社的股份。
  所以,恰亚诺夫的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它并没有改变农户拥有生产资料不平等的现状,也不触及农业生产中的雇佣关系。这种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不能维护农村最贫穷农户的利益,不能抑制农户分化,反而维持了农村的剥削现状。
  恰亚诺夫认为,市场对于单个小农很不利,但是一旦小农能够联合起来实现合作化,在这个市场环境中,小农的命运还是可以得到改善的。恰亚诺夫强调,资本主义农业企业从事某项农业活动时首先判断是否可以盈利,如果不可以就不会做;但是对于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家庭而言,是否可以增加收入是他们考虑的首要问题。因此,在一定的市场条件下,农业合作社和单独的农业家庭可能优于资本主义化的农业公司。
  但是,这种农民合作社仍然是在市场经济当中运行,也并没有解决农业资本化的问题。此外合作社内部成员占有土地大小的差异和雇佣关系的存在同样会造成农户分化。因此,通过恰亚诺夫式的合作社进入社会主义只能是空想。
  恰亚诺夫设想的农民合作组织(垂直整合)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与苏联进行的水平集体化进行对话。苏联自上而下的农业集体化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但它并不是社会主义农业的唯一形式。中国历史上的农业合作化实践包含了恰亚诺夫“垂直整合”的概念,在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级结构中,每个组织层次承担不同的职能: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负责计划、生产、收入、分配,也负责分配基本口粮、公积金和公益金;生产大队拥有工厂、大型农机、磨坊、动物/家畜养殖场;公社负责大规模的灌溉和排水系统、道路,设有医院、诊所、学校、工厂,拥有大型农业机械。
  不仅如此,中国农村地区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前已经进行了土地改革,农民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实现了平等,不再有剥削的地主和一无所有的贫农。在合作化运动中,生产资料的公有化进一步消解了农户分化的基础,因此中国的合作化不仅是建立农民的经济组织,更是改造农村社会的运动。在这一运动中,农民对集体的拥有感也超越了家庭在individual care中的优越性。
  在电影《青松岭》中,有一位富农对集体化很不满,他用集体的马车时就拼命地用,反而是集体对马匹的照顾得更好,因为集体会更加长远地考虑马匹的效用。事实上,所谓家庭无非是情感纽带,是一种情感的连接,一种共同体的连接,而集体化通过宣传让这种情感纽带走出了家庭而进入集体中去,也把共同体放到集体里面去。在这个过程当中,家庭天然合理性的小私有性质被集体化超越和打破。
  近年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受到了较为广泛的关注,成为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两派争论的焦点,两派学者对于家庭农场在我国的生存和发展持有不同态度。从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的理论争论出发,在梳理家庭农场的理论、实践及其与乡村治理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立足我国不同地区差异较大这一现实,提出家庭农场的适生性问题不可作出“一刀切”的定论,需要结合地方环境进行判断。与此同时,提出未来进一步的研究应该聚焦于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对话,思考并解决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实践中的问题及困境,探索家庭农场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主体相融合的创新性发展路径,或将成为今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激发小农经济活力、拓展小农经济发展空间、实现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的高效对接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农业生产主体。2019年家庭农场的理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的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化农业发展大格局。”
  近年来,全国各界关于家庭农场的讨论和报道十分丰富山西大烩菜的做法,目前学术界关于家庭农场的研究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在我国的适生性问题以及对地方实践现状的观察和思考,但是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的可持续性研究甚少,且缺乏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从小农经济到现代农业,学者们对于农业发展的模式各持己见。通过梳理小农经济的理论脉络,从农民学的三个传统中进一步认识小农经济。伴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进步,学界在对小农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探讨中形成了“小农消亡论”和“小农优越论”两派观点。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不同学者对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态度分析,深入思考家庭农场在我国的适生性问题。
  关于农民学有三个传统。一是以舒尔茨、波普金为代表的形式主义传统,持有该观点的学者认为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小农的行为都像资本主义企业家一样,对风险和利益进行完备的评估之后才能做出理性的抉择[1]。二是以恰亚诺夫家庭农场的理论、波拉尼、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体主义传统,实体主义者在批判形式主义传统的基础上提出不能用资本主义经济学来研究小农经济,小农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家庭成员的生存,而非获取更多利益。与资本主义经济出现的前提———人人都有余裕根据价值规律和市场变化作出经济抉择———截然不同,小农行为的主导动机是“避免风险、安全第一”,而且其经济行为通常根植于一定的社会关系,比如乡村社会中宗族、邻里间的互惠互助关系[2]。三是以马克思主义者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传统,他们认为小农既不是形式主义者所认为的经济理性人,也不同于实体主义者笔下的生存理性和道义逻辑,他们既是租税的缴纳者又是受剥削的耕作者,同时,其生产的剩余还要用来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和统治阶级的生存[3]。
  黄宗智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实际情况,通过综合分析的视角,证实了在商业化萌芽和人口压力背景下的我国,农业不断“内卷化”的现象,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缺乏其他就业途径的情况下只能不断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但是这种“过度投入”并不会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1]。他认为我国的小农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生产条件和经营规模中的小农拥有不同的面貌,要在区分小农阶层的基础上结合形式主义、实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种范式进行综合判断,总体而言,小农在遭受剥削的同时也在努力保障其生存安全,在生存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也会进行利润的追求[1]。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小农也曾是一支积极的中坚力量,影响甚至决定着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但是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相应发生了改变,传统的小农经济不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向现代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产要求冲突不断。为此,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立场,结合现有文献,主要形成了两派观点。
  第一种观点可以概括为“小农优越论”,贺雪峰作为该观点的代表人物,他在2011年提出: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而且当前我国农民家庭的收入构成具有明显的“兼业化”特征,因此,农户经营面积小且分散,大规模的农业经济在我国目前仍是一个相当遥远的梦想。他在充分肯定小农经济优越性的基础上提出我们不能效仿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规模化农业生产。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农经济不仅为农民提供了生存保障,而且在城市化的潮流中为进城务工人员保留了返乡的退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发达国家中“城市贫民窟”的存在。我们应该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财政支持不断健全针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而非一味地思考如何取代甚至消灭小农[4]。赵晓峰等在该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实现小农的现代化需要加强针对小农的社会化服务。在维护小农基本利益的同时,需要破除小农生产社会化服务不足等外在约束性条件,激发小农经济的生命力[5]。此外,黄宗智认为“小而精”的传统小农经营适合人多地少的中国特色,若效仿西方发达国家走“大而粗”的规模型农业经济则会产生“水土不服”[6]。
  第二种观点可以概括为“小农消亡论”,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农业的资本化、规模化生产必将代替传统小农生产。张新光认为小农经济不具有长远的生命力,规模化的大农业排挤小农生产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我国农村土地产权虚置和平等平分的机制使得“土地细碎化”的趋势越发明显,导致大量农民在不断进行高强度劳动投入的状态下,相应的土地报酬和边际收益递减,陷入所谓的“农业内卷化”。他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所论述的“小农经济终将衰亡”的论断并未过时,要实现小农制与现代农业的衔接需要通过相应的行政机制来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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