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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06:44:27 | 查看: 40| 回复: 0
  原标题:14.19元/月·㎡!深圳大鹏新区公租房终于来了!还有人才房可以申请!
  深圳公租房总算轮到大鹏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4.19元/月·㎡起。不仅如此,本次还有人才房可以申请哦!是不是超激动,一起来看有哪些房源。
  本次供应房源共230套。其中安居东湾半岛房源200套,招商东岸家园房源30套。
  该项目供应房源200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高源社区,户型均为单房(建筑面积约为38平方米),预计2021年12月交付使用。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4.19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该项目供应房源30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为65平方米)。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3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021年8月8日前(含当日)属于深圳大鹏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2021年8月9日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大鹏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配租选房顺序按照市公租房轮候册中的排位次序确定,排位次序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此次配租入围的在册轮候人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殊家庭优先,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该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有意向认租的在册轮候人可在线看房,不安排现场看房。
  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该项目暂不安排现场看房,后续待认租审核公示后再另行通知。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00至2021年8月16日18:00。2021年8月16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租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租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进行申请。
  也可在深圳查查吧微信公众号(ID:chachabasz)对话框发送【公租房】,获取申请方式。
  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3.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大鹏新区户籍的时点应为2021年8月8日前(含当日)。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户籍、住房、婚姻等),应在2021年8月16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线)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认租人按照配租规则确定选房排位,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审核合格名单。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合格认租人可安排选房和签约,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合格认租人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一)公租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
  (二)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租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七)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请各申请人在配租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本次供应安居东湾半岛房源500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高源社区,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左右的三房232套,建筑面积约为92-99平方米左右的三房268套。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约为92-99平方米左右的三房。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4.19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工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的单位,且单位在申请人才住房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申请住房需求大于此次供应房源,则在该批房源中优先保障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150套房源。
  大鹏新区直属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及驻区机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群体具体配租事宜按相关规定另行开展。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租房。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行业荣誉等材料(有则提供,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未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大鹏租房。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非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本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有意向认租的单位可在线看房,不安排现场看房。
  1.受理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无需求。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6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
  本次配租房源有限,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朋友们一定要抓紧时间申请咯。愿大家都能住上满意的房子。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次供应房源共340套,其中招商东岸家园房源100套、丰树苑房源200套、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房源30套、南澳枫浪山花园二期房源10套。
  该项目供应房源100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为65平方米)。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3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该项目供应房源200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户型均为单房(建筑面积约为35平方米)。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83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该项目供应房源30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其中,户型为二房的房源25套(建筑面积约为57-63平方米),户型为三房的房源5套(建筑面积约为72-75平方米)。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二房户型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三房户型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1.36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该项目供应房源10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其中,户型为二房的房源5套(建筑面积约为62平方米),户型为二房的房源5套(建筑面积约为75平方米)。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建筑面积约为62平方米的二房户型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建筑面积约为75平方米的二房户型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1.36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021年4月1日前(含当日)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2021年4月2日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大鹏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配租选房顺序按照市公租房轮候册中的排位次序确定,排位次序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大鹏公租】,可查看你的轮候排名
  此次配租入围的在册轮候人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殊家庭优先,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00至2021年4月9日18:00。2021年4月9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租房。
  2.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租房的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大鹏公租】也可进入认租人口
  3.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大鹏新区户籍的时点应为2021年4月1日前(含当日),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21年4月1日前(含当日)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1年4月9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认租人按照配租规则确定选房排位,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审核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合格认租人可安排选房和签约,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合格认租人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一)公租房轮候册中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二)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租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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